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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u01] 国际专业调解导师培训课程

  • 课程编号:Edu01-24H-0325
  • 堂数:共7堂
  • 日期:2025年3月17, 19, 24, 26, 31日及4月2, 7日 (逢星期一、三)
  • 时间:晚上7时至10时
  • 地点:香港法律中心 - 香港中环雪厂街11号律政中心西翼
    模式:实体课堂
  • 总时数:共25小时
    。第1阶段 - 课堂(20小时)
    。第2阶段 - 实习(5小时)必须在第一阶段完成后 6 个月内完成
  • 语言 : 粤语、普通话(辅以英语)
  • 费用:港币$9,500
  • 申请截止日期:2025年3月10日

* 报名受条款及细则约束

如学员因确诊2019冠状病毒病而缺席课堂,并向本院递交相关的医生证明文件,学员可于下一届课程获安排补课并豁免补课费用。

 


背景

调解员培训课程一直以表现导向学习形式,平衡调解理论及技巧之教学,务求透过指定的模拟个案练习,达至更佳学习效果。调解导师因此成为了保持本院高水平调解员培训的重要角色之一,让学员能通过国际争议解决及风险管理协会之资历评审,获取国际专业调解员资历。

课程目的

调解导师的工作包括细心观察学员于模拟个案练习时的表现及作出适当指导,并指出学员于国际专业调解员培训证书课程中需要加以强化或改善的地方。导师会以系统化的评估方式就学员的模拟个案练习表现作出口头及书面评估。本课程目的旨在向学员阐释此专业资历评审最新的评审要求及技巧。透过此课程,学员将有机会进一步了解两地以至国际调解实务及其最新发展现况,亦能掌握如何有效地处理国际/跨境争议;成功通过评核之学员可获发「认可国际专业调解导师证书」。

证书颁发

  • 完成此国际专业调解导师培训课程,出席率达70%或以上之学员,可获发「出席证明」。
  • 而出席率达70%或以上及成功通过课程末评核之学员,可获发「认可国际专业调解导师证书」,并符合资格获邀为本院的国际专业调解员培训证书课程担任导师。

报读资格

  • 国际争议解决及风险管理协会或内地—香港联合调解中心之国际认可专业调解员;
  • 熟悉调解理论、技巧及应用;
  • 拥有良好中文书写及说话能力(普通话);及
  • 具备良好沟通技巧及应变能力

课程内容

  1. 国际争议解决及风险管理协会国际认可专业调解员的资历要求
    - 资历要求、过程及评审方式
    - 调解槪念及技巧重点重温
    - 课程大纲
  2. 调解导师之角色及责任
    - 掌握调解导师在由国际争议解决及专业谈判研究院举办或合办之国际专业调解员培训证书课程中之角色及责任
    - 提供评语及撰写书面评语的步骤与技巧
  3. 调解导师之专业发展
    - 国际认可专业调解员之建议收费
    - 对调解导师的经验及表现之期望
    - 行政安排
  4. 最新国际商事争议解决机制的发展
    - 国际商事争议解决机制的运作模式
    - 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的最新发展及「调解公约」的签订
  5. 资历评审
    - 评核

课程详情

课程编号 Edu01
总时数 25小时

。第1阶段 - 课堂(20小时)
。第2阶段 - 实习(5小时)

时间 晚上7时至10时
模式 实体课堂
实体课堂地点 香港中环雪厂街11号律政中心西座香港法律枢纽
教学语言 广东话及普通话(辅以英语)
持续专业发展学分
  • 内地—香港联合调解中心:25分
  • 香港和解中心:25分
  • 国际争议解决与风险管理协会:25分
学费 港币$9,500
报名方法
  • 请填写于上方"Apply Now" 的网上报名表格连结 ;
  • 提交调解培训证书、身分证明文件副本;及
  • 请于上述的报名截止日期前缴交学费

* 课程申请受条款及细则约束。

付款方法 ■ 现金 / 支票 / 本票亲身缴交(需预约)至香港中环雪厂街11号律政中心西翼5楼506室。若以支票或本票缴费,抬头请写上:「国际争议解决及专业谈判研究院有限公司」(请于支票背面填写姓名、联络电话及课程名称)

■ 银行转帐

  • 银行转帐:中国银行
  • 帐号名称:国际争议解决及专业谈判研究院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帐号:012-704-2-005666-9)
  • 请于支票/银行入数纸背面填写姓名、联络电话及课程名称。

■转数快:
转数快识别码:169930302

条款及细则 1.申请人必须于截止报名日期或之前填妥申请表格,并将划线支票或银行入数纸副本电邮至 admin@aidrn.org/邮寄/亲身(需预约)递交至香港中环雪厂街11号律政中心西座5楼506室,方为有效申请。本院将于截止报名日期后的两个工作日内以电邮确认所有成功的申请。

2.名额将基于有效申请按先到先得的方式分配。

3.如申请人在截止报名日期起的两个工作日后仍未收到由本院秘书处发出的确认电邮,申请人将会被列在候补名单之上。若本院未能为申请人安排本课程的学位,本院秘书处将注销申请人所递交的支票。若申请人透过银行转账付款,本院将发出支票以退还款项。

4.学员必须在到达及离开课堂时签名作记录。若学员迟到超过20分钟或提早超过20分钟离开课堂,香港和解中心将不会批核学员在该课堂的持续专业发展计划学分。

5.除非因课程额满或取消,申请人不论上课与否,所缴付的学费将不获退还。

6.如八号或以上台风讯号或黑色暴雨警告在课堂开始前2小时悬挂或仍然生效,该课堂将被延期或取消。本院将尽快安排及通知学员补课日期、时间及地点。

7.国际争议解决及专业谈判研究院保留一切接受或拒绝申请之权利,以及最终决定权。

8.本院将免责于本课程在任何时间,上课地点或导师上的改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