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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專業調解導師培訓課程

  • 課程編號:Edu01-24H-0325
  • 堂數:共7堂
  • 日期:2025年3月17, 19, 24, 26, 31日及4月2, 7日  (逢星期一、三)
  • 時間:晚上7時至10時
  • 地點:香港法律中心 - 香港中環雪廠街11號律政中心西翼
  • 模式:實體課堂
  • 總時數:共25小時
    • 第1階段 - 課堂(20小時)
    • 第2階段 - 實習(5小時)必須在第一階段完成後6個月內完成
  • 語言 : 粵語、普通話(輔以英語)
  • 費用:港幣$9,500
  • 申請截止日期:2025年3月10日

* 報名受條款及細則約束

如學員因確診2019冠狀病毒病而缺席課堂,並向本院遞交相關的醫生證明文件,學員可於下一屆課程獲安排補課並豁免補課費用。

請參考下面的詳細課堂內容


背景

調解員培訓課程一直以表現導向學習形式,平衡調解理論及技巧之教學,務求透過指定的模擬個案練習,達至更佳學習效果。調解導師因此成為了保持本院高水平調解員培訓的重要角色之一,讓學員能通過國際爭議解決及風險管理協會之資歷評審,獲取國際專業調解員資歷。

課程目的

調解導師的工作包括細心觀察學員於模擬個案練習時的表現及作出適當指導,並指出學員於國際專業調解員培訓證書課程中需要加以強化或改善的地方。導師會以系統化的評估方式就學員的模擬個案練習表現作出口頭及書面評估。本課程目的旨在向學員闡釋此專業資歷評審最新的評審要求及技巧。透過此課程,學員將有機會進一步了解兩地以至國際調解實務及其最新發展現況,亦能掌握如何有效地處理國際/跨境爭議;成功通過評核之學員可獲發「認可國際專業調解導師證書」。

證書頒發

  • 完成此國際專業調解導師培訓課程,出席率達70%或以上之學員,可獲發「出席證明」。
  • 而出席率達70%或以上及成功通過課程末評核之學員,可獲發「認可國際專業調解導師證書」,並符合資格獲邀為本院的國際專業調解員培訓證書課程擔任導師。

報讀資格

  • 國際爭議解決及風險管理協會或內地—香港聯合調解中心之國際認可專業調解員;
  • 熟悉調解理論、技巧及應用;
  • 擁有良好中文書寫及說話能力;及
  • 具備良好溝通技巧及應變能力

課程內容

  1. 國際爭議解決及風險管理協會國際認可專業調解員的資歷要求
    - 資歷要求、過程及評審方式
    - 調解槪念及技巧重點重溫
    - 課程大綱
  2. 調解導師之角色及責任
    - 掌握調解導師在由國際爭議解決及專業談判研究院舉辦或合辦之國際專業調解員培訓證書課程中之角色及責任
    - 提供評語及撰寫書面評語的步驟與技巧
  3. 調解導師之專業發展
    - 國際認可專業調解員之建議收費
    - 對調解導師的經驗及表現之期望
    - 行政安排
  4. 最新國際商事爭議解決機制的發展
    - 國際商事爭議解決機制的運作模式
    - 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的最新發展及「調解公約」的簽訂
  5. 資歷評審
    - 評核

課程詳情

課程編號 Edu01
總時數 25小時

  • 第1階段 - 課堂(20小時)
  • 第2階段 - 實習(5小時)必須在第一階段完成後6個月內完成
時間 晚上7時至10時
模式 實體課堂
實體課堂地點 香港中環雪廠街11號律政中心西座香港法律樞紐
教學語言 廣東話及普通話(輔以英語)
持續專業發展學分
  • 內地—香港聯合調解中心:25分
  • 香港和解中心:25分
  • 國際爭議解決與風險管理協會:25分
學費 港幣$7,500
報名方法
  • 請填寫於上方"Apply Now" 的網上報名表格連結 ;
  • 提交調解培訓證書、身分證明文件副本;及
  • 請於上述的報名截止日期前繳交學費

* 課程申請受條款及細則約束。

付款方法 現金 / 支票 / 本票親身繳交(需預約)至香港中環雪廠街11號律政中心西翼5樓506室。若以支票或本票繳費,抬頭請寫上:「國際爭議解決及專業談判研究院有限公司」(請於支票背面填寫姓名、聯絡電話及課程名稱)

銀行轉帳

銀行轉帳:中國銀行
帳號名稱:國際爭議解決及專業談判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國銀行(帳號:012-704-2-005666-9)
請於支票/銀行入數紙背面填寫姓名、聯絡電話及課程名稱。

■轉數快:
轉數快識別碼:169930302

條款及細則 1.申請人必須於截止報名日期或之前填妥申請表格,並將劃線支票或銀行入數紙副本電郵至 admin@aidrn.org/郵寄/親身(需預約)遞交至香港中環雪廠街11號律政中心西座5樓506室,方為有效申請。本院將於截止報名日期後的兩個工作日内以電郵確認所有成功的申請。

2.名額將基於有效申請按先到先得的方式分配。

3.如申請人在截止報名日期起的兩個工作日後仍未收到由本院秘書處發出的確認電郵,申請人將會被列在候補名單之上。若本院未能為申請人安排本課程的學位,本院秘書處將註銷申請人所遞交的支票。若申請人透過銀行轉賬付款,本院將發出支票以退還款項。

4.學員必須在到達及離開課堂時簽名作記錄。若學員遲到超過20分鐘或提早超過20分鐘離開課堂,香港和解中心將不會批核學員在該課堂的持續專業發展計劃學分。

5.除非因課程額滿或取消,申請人不論上課與否,所繳付的學費將不獲退還。

6.如八號或以上颱風訊號或黑色暴雨警告在課堂開始前2小時懸掛或仍然生效,該課堂將被延期或取消。本院將盡快安排及通知學員補課日期、時間及地點。

7.國際爭議解決及專業談判研究院保留一切接受或拒絕申請之權利,以及最終決定權。

8.本院將免責於本課程在任何時間,上課地點或導師上的改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