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nu Close

國際專業調解導師培訓課程

  • 課程編號:Edu01-28H-1026
  • 堂數:共3堂
  • 日期及時間:2026年10月25日及11月1日 - 上午9時30分至下午6時30分 及 2026年10月28日 - 晚上7時至晚上10時
  • 地點:香港中環雪廠街11號律政中心西座
  • 模式:實體課堂
  •  總時數:共25小時
    • 第1階段 - 課堂(20小時)
    • 第2階段 - 實習(5小時)必須在第一階段完成後6個月內完成
  • 語言 : 粵語、普通話(輔以英語)
  • 費用:港幣$9,500
  • 申請截止日期:2026年10月20日

* 報名受條款及細則約束

 

請參考下面的詳細課堂內容

個人履歷模板


背景

調解員培訓課程一直以表現導向學習形式,平衡調解理論及技巧之教學,務求透過指定的模擬個案練習,達至更佳學習效果。調解導師因此成為了保持本院高水平調解員培訓的重要角色之一,讓學員能通過國際爭議解決及風險管理協會之資歷評審,獲取國際專業調解員資歷。

課程目的

調解導師的工作包括細心觀察學員於模擬個案練習時的表現及作出適當指導,並指出學員於國際專業調解員培訓證書課程中需要加以強化或改善的地方。導師會以系統化的評估方式就學員的模擬個案練習表現作出口頭及書面評估。本課程目的旨在向學員闡釋此專業資歷評審最新的評審要求及技巧。透過此課程,學員將有機會進一步了解兩地以至國際調解實務及其最新發展現況,亦能掌握如何有效地處理國際/跨境爭議;成功通過評核之學員可獲發「認可國際專業調解導師證書」。

證書頒發

  • 完成此國際專業調解導師培訓課程,出席率達70%或以上之學員,可獲發「出席證明」。
  • 而出席率達70%或以上及成功通過課程末評核之學員,可獲發「認可國際專業調解導師證書」,並符合資格獲邀為本院的國際專業調解員培訓證書課程擔任導師。

報讀資格

  • 國際爭議解決及風險管理協會及/ 或內地—香港聯合調解中心之國際認可專業調解員;
  • 香港和解中心之專業調解會員 (必須於三年內曾處理5宗調解個案,或擁有最少50小時調解經驗時數)
  • 熟悉調解理論、技巧及應用;
  • 擁有良好中文書寫、溝通技巧及應變能力

課程內容

  1. 國際爭議解決及風險管理協會國際認可專業調解員的資歷要求
    - 資歷要求、過程及評審方式
    - 調解槪念及技巧重點重溫
    - 課程大綱
  2. 調解導師之角色及責任
    - 掌握調解導師在由國際爭議解決及專業談判研究院舉辦或合辦之培訓證書課程中之角色及責任
    - 提供評語及撰寫書面評語的步驟與技巧
  3. 調解導師之專業發展
    - 國際認可專業調解員之建議收費
    - 對調解導師的經驗及表現之期望
    - 行政安排
  4. 最新國際商事爭議解決機制的發展
    - 國際商事爭議解決機制的運作模式
    - 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的最新發展及「調解公約」的簽訂
  5. 資歷評審
    - 評核

課程詳情

課程編號 Edu01
總時數 25小時

  • 第1階段 - 課堂(20小時)
  • 第2階段 - 實習(5小時)必須在第一階段完成後6個月內完成
日期及時間 2026年10月25日及11月1日 - 早上9時30分至下午6時時30分

及

2026年10月28日 - 晚上7時至晚上10時

模式 實體課堂
實體課堂地點 香港中環雪廠街11號律政中心西座
教學語言 廣東話及普通話(輔以英語)
持續專業發展學分
  • 內地—香港聯合調解中心:25分
  • 香港和解中心:25分
  • 國際爭議解決與風險管理協會:25分
學費 港幣$9,500
報名方法
  • 請填寫於上方"Apply Now" 的網上報名表格連結 ;
  • 提交最新個人履歷(請用本院提供之模板);及
  • 請於上述的報名截止日期前繳交學費

* 課程申請受條款及細則約束。

付款方法 ■ 支票 / 本票若以支票或本票繳費,抬頭請寫上:「國際爭議解決及專業談判研究院有限公司」(請於支票背面填寫姓名、聯絡電話及課程名稱)

■ 銀行轉帳

銀行轉帳:中國銀行
帳號名稱:國際爭議解決及專業談判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國銀行(帳號:012-704-2-005666-9)
請於支票/銀行入數紙背面填寫姓名、聯絡電話及課程名稱。

■轉數快:
轉數快識別碼:169930302

條款及細則

1. 將根據申請人的調解經驗、調解相關課程的培訓經驗,以及其他相關調解經驗作出遴選決定。

2. 報名必須透過 Google 連結提交完整網上報名表格,並於截止日期前遞交履歷及付款證明。成功申請後,將於兩個工作天內以電郵通知確認。於2026年10月20日後,在任何情況下均不設退款。

3. 如於兩個工作天後仍未收到秘書處的電郵確認,您的姓名將被列入候補名單。如未獲分配名額,已遞交的支票將由秘書處作廢;如以銀行轉帳付款,則會以支票退還學費。

4. 根據香港調解資歷評審協會有限公司(HKMAAL)的要求,合資格的導師須在課程獲批日期前的三年內,以調解員身份處理最少5宗調解個案,或累積50小時的調解時數。

5. 學員必須簽到及簽退。每節課遲到超過15分鐘或提早離開者,將不符合該節課的IDRRMI、MHJMC及HKMC持續專業發展學分資格。

6. 如在收到確認電郵後未能出席本課程,請盡快於課程日期或之前以電郵通知秘書處。確認後不設退款。

7. 如懸掛八號或以上颱風信號或黑色暴雨警告信號,且於上課前兩小時仍未除下,該節課將延期或取消。重新安排的日期、時間及地點將另行公布。

8. 如有任何爭議,國際爭議解決及專業談判研究院保留最終決定權。

9. 課程內容如有更改,恕不另行通知,亦不負任何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