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期課程
- 課程編號:Med11-13H-0225
- 總時數:共12小時
- 堂數 : 共 4 堂
- 日期:2025年2月4, 6, 11及13日
- 時間:晚上7時正 - 晚上10時正
- 地點 : 香港中環雪廠街11號律政中心西座香港法律樞紐
- 費用 : $4,200
- 截止報名日期: 2025年1月28日
請參考下面的詳細課堂內容
課程背景
調解在全球有著很高的解決糾紛成功率,而事實證明調解是一種高效、省時和具有成本效益的爭議解決模式,可以充分使雙方利益最大化,並滿足各方實際所需。隨著市埸應用專業調解處理糾紛增加,調解服務提供者 (調解員/調解機構) 務必提高其專業調解服務的質素,以應付客戶需要。調解案件管理員協助爭議雙方當事人、調解員和調解機構管理調解流程的專業人士。他們為調解服務提供者提供案件管理服務和行政支援,其工作對調解的成功至關重要。在調解中,案件管理員經常是爭議雙方當事人調解過程的接觸點,需要與調解員和調解中心有緊密合作及統籌。調解案件管理員並不代表任何一方爭議當事人,他們主要工作集中於管理調解個案的整個程序,協調雙方委任調解員、律師和専家,監督調解的進度和合法合規,和解協議執行及銜接安排。
課程目的
這證書課程是針對培訓專業調解個案經理(PMCM),令學員成為協助及管理調解員或調解中心案件的重要角色,專門為客戶提供與調解有關的後勤、行政、檔案處理和進度安排等方面的優質服務。課程涵蓋香港、跨境和大灣區的調解個案,主題包含不同性質的調解個案及處理方式,教授之概念既準確又實用。通過互動和真實案例的模擬練習,調解個案經理證書培訓課程能有效增強學員互動,累積學習經驗,讓他們熟習作為調解個案經理的關鍵標準、專業守則和誠信。學員成功通過課程內考核(該考核受國際爭議解決及風險管理協會認可)後,將正式完成課程,並有資格申請成為國際爭議解決及風險管理協會系統下的專業調解個案經理(PMCM),獲取專業資格。
課程對象
- 調解員
- 律師
- 提供調解服務的機構的工作人員
- 人力資源、公司投訴處理代表
- 有興趣獲得調解個案經理專業資格
課程大綱
- 調解中的案件管理,其影響和挑戰
- 有效解決爭議和調解的介紹
- 專業調解個案經理(PMCM)的角色
- PMCM的守則、行為和道德規範
- 調解個案經理與調解員之間的關係
- 調解的管理(一般調解、國際調解和職場調解)
- 特殊案件的調解程序和方式,如知識產權、建築工程、雇員賠償要求等案件
- 調解個案經理的專業服務
- HKMC、MHJMC和HKIMC的調解服務計畫
課程證書及專業認可(兩個階段)
第一階段
符合以下標準的學員將從培訓課程中結業
- 達80%課程出席率; 及
- 通過課內考核 (課程考核已獲國際爭議解決及風險管理協會(IDRRMI)認可)
學員將被授予課程的結業證書
第二階段
持有 結業證書 的學員有資格申請註冊成為國際爭議解決及風險
管理協會 (IDRRMI) 的專業調解個案經理 (PMCM)。
持續專業發展學分
- 香港和解中心:12分
- 內地—香港聯合調解中心:12分
- 國際爭議解決及風險管理協會:12分
課程詳情
級別 | 基礎 |
課程編號 | Med11 |
時間 | 四個工作日晚上,晚上7:00 pm – 晚上10:00 |
總時數 | 共 12 小時 |
教學語言 | 粵語講座(輔以英文教材) |
地點 | 香港中環雪廠街11號律政中心西翼香港法律樞紐 |
課程費用 | HK$4,200 |
課程模式 | 講座、小組討論、小組練習、作業 |
持續專業發展學分 | HKMC, MHJMC, IDRRMI - 12分 |
報名方法 |
*課程申請受條款及細則約束。 |
付款方法 | 現金 / 支票 / 本票 ■ 親身繳交(需預約)至香港中環雪廠街11號律政中心西翼5樓506室。若以支票或本票繳費,抬頭請寫上:「國際爭議解決及專業談判研究院有限公司」(請於支票背面填寫姓名、聯絡電話及課程名稱)銀行轉帳 ■ 銀行轉帳:請將費用存入中國銀行 (帳號名稱:國際爭議解決及專業談判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國銀行(帳號:012-704-2-005666-9)請於支票/銀行入數紙背面填寫姓名、聯絡電話及課程名稱。FPS轉數快 ■ FPS轉數快識別碼:169930302 |
條款及細則 | 1.申請人必須於截止報名日期或之前填妥申請表格,並將劃線支票或銀行入數紙副本電郵至 admin@aidrn.org/郵寄/親身(需預約)遞交至香港中環雪廠街11號律政中心西座5樓506室,方為有效申請。本院將於兩個工作日内以電郵確認申請。2.名額將基於有效申請按先到先得的方式分配。
3.如申請人在兩個工作日後仍未收到由本院秘書處發出的確認電郵,申請人將會被列在候補名單之上。若本院未能為申請人安排本課程的學位,本院秘書處將註銷申請人所遞交的支票。若申請人透過銀行轉賬付款,本院將發出支票以退還款項。 4.學員必須在到達及離開課堂時簽名作記錄。若學員遲到超過20分鐘或提早超過20分鐘離開課堂,香港和解中心將不會批核學員在該課堂的持續專業發展計劃學分。 5.除非因課程額滿或取消,申請人不論上課與否,所繳付的學費將不獲退還。 6.如八號或以上颱風訊號或黑色暴雨警告在課堂開始前2小時懸掛或仍然生效,該課堂將被延期或取消。本院將盡快安排及通知學員補課日期、時間及地點。 7.國際爭議解決及專業談判研究院保留一切接受或拒絕申請之權利,以及最終決定權。 8.本院將免責於本課程在任何時間,上課地點或導師上的改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