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期
- 課程編號:Med19-11H-0325
- 總時數:共40小時
- 堂數: 共5堂
- 日期: 2025年3月9, 16, 23, 30日及4月6日 (星期日)
- 時間: 早上9時15分至晚上6時45分
- 地點: 香港法律樞紐 - 香港中環雪廠街11號律政中心西翼
- 語言: 粵語(教材以中文為主)
- 費用: 港幣$15,000
~ 提早報讀優惠:港幣$13,000 (由即日起至2025年2月17日或之前報讀此課程,並完成申請
程序,可享有提早報讀優惠)
~ 團體報讀優惠:二人或以上同時報讀本綜合調解員培訓課程,可享額外九折優惠 - 截止報名日期: 2025年3月2日
*報名受條款及細則約束
如學員因確診2019冠狀病毒病而缺席課堂,並向本院遞交相關的醫生證明文件,學員可於下一屆課程獲安排補課並豁免補課費用。
請參考下面的詳細課堂內容
背景
近期,國家「十四五」規劃、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及香港行政長官2021年施政報告中均強調建設香港成為亞太區主要國際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中心。加上意義重大的《聯合國關於調解所產生的國際和解協議公約》於近年落實。再者,配合最近香港特區政府簽署了《關於在香港特別行政區設立國際調解院籌備辦公室的安排》,並將「國際調解院籌備辦公室」設立於香港,足見調解在本地、內地及國際間獲高度肯定,社會對專業調解員的需求亦與日俱增。調解專業作為香港的競爭優勢之一,具備蓬勃的發展前景。
課程目的
- 取得專業調解員資格,提升個人競爭優勢,開展第二事業
- 掌握本地、內地及國際的當前調解趨勢,抓緊嶄新的發展機會
- 加強溝通、人際相處、分析及解決衝突等能力,提升個人軟實力,為日常生活及工作帶來優勢
課程優勢
- 認受性高
國際爭議解決及專業談判研究院是一所集培訓、專業水平制定、數據分析、專項研究等的國際專業學術機構,獲得多個知名國際爭議解決機構的支持及認可,包括香港和解中心和內地—香港聯合調解中心,以及澳洲丶中國和英國等地的大學。香港作為亞太區的法律服務和解決爭議中心,國際調解模式早已發展成熟。本課程結合了國際調解模式及中國特色的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確保學員能掌握調解行業的最新發展。 - 國際專業資格
完成本課程後,學員可考取國際爭議解決及風險管理協會的「國際認可專業調解員」的資格,並有機會處理跨境商業調解個案。 - 教學質素保證
本課程由具備豐富教學及調解經驗的資深導師團隊所撰寫教材及任教。導師團隊口碑載道,多年來為香港及世界各地的調解業界培訓了眾多專業調解員,可見本課程的師資及教材皆達國際專業水準。 - 專業發展平台
完成本課程及通過國際爭議解決及風險管理協會的「國際認可專業調解員」考核後,學員可申請成為該協會的「國際認可專業調解員」。該協會為國際認可專業調解員提供多元化的持續專業發展機會及平台,包括深造課程、講座、研討會、調解個案轉介等,以助他們進一步發展調解專業。
課程內容
- 調解的基本概念、趨勢及前景
- 調解的法律框架與定位
- 調解程序1:調解的步驟、開場白、應用範圍
- 調解程序2:聯合會面、個別傾訴及共同探討的細節
- 調解技巧:溝通及提問技巧
- 調解技巧:聆聽技巧、促進技巧、重塑技巧、談判技巧
- 調解技巧:身體語言的運用、充權、打破僵局、消除最後分歧
- 合約的基本概念、經調解的和解協議及其他有關的文件
- 調解守則與調解條例
- 調解員專業守則及操守
- 多個模擬個案(角色扮演)練習
對象
- 專業人士,如法律界、醫護界、建築工程界、社福界、教育界、政府機構有關人員及行政管理、人力資源、管理層人員等
- 有志成為香港專業調解員之人士
- 有意提升溝通及解決衝突技巧之人士
證書頒發
凡完成40小時綜合調解員培訓課程,出席率達100%及課程末考試合格之學員可獲頒發「綜合調解員培訓證書」。
導師
國際爭議解決及風險管理協會國際認可資深導師團隊暨資深調解員
調解專業發展階梯

課程詳情
課程編號 | Med19 |
總時數 | 40小時 (共5天) |
日期 | 五個星期六或星期日 |
時間 | 早上9時15分至晚上6時45分 |
地點 | 香港法律樞紐 - 香港中環雪廠街11號律政中心西翼 |
教學語言 | 廣東話 |
學費 | 港幣$1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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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方法 | 請填妥報名表格並將學歷證明副本,電郵至admin@aidrn.org。 |
付款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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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讀資格 | 大專程度或以上,學員須於報名時遞交學歷證明文件副本 |
條款及細則 | 1.申請人必須於截止報名日期或之前填妥申請表格,並將劃線支票或銀行入數紙副本電郵至 admin@aidrn.org/郵寄/親身(需預約)遞交至香港中環雪廠街11號律政中心西座5樓506室,方為有效申請。本院將於截止報名日期後的兩個工作日内以電郵確認所有成功的申請。
2.名額將基於有效申請按先到先得的方式分配。 3.如申請人在截止報名日期起的兩個工作日後仍未收到由本院秘書處發出的確認電郵,申請人將會被列在候補名單之上。若本院未能為申請人安排本課程的學位,本院秘書處將註銷申請人所遞交的支票。若申請人透過銀行轉賬付款,本院將發出支票以退還款項。 4.學員必須在到達及離開課堂時簽名作記錄。若學員遲到超過20分鐘或提早超過20分鐘離開課堂,香港和解中心將不會批核學員在該課堂的持續專業發展計劃學分。 5.除非因課程額滿或取消,申請人不論上課與否,所繳付的學費將不獲退還。 6.如八號或以上颱風訊號或黑色暴雨警告在課堂開始前2小時懸掛或仍然生效,該課堂將被延期或取消。本院將盡快安排及通知學員補課日期、時間及地點。 7.國際爭議解決及專業談判研究院保留一切接受或拒絕申請之權利,以及最終決定權。 8.本院將免責於本課程在任何時間,上課地點或導師上的改動。 |